关于淮南公务车拍卖车辆网站公示区 “注意事项”一栏内容的更正说明
发布时间:2016-01-22浏览 2371 次
各位尊敬的会员:
现对车辆信息如下内容作出更正补充说明:
注意事项: | 年检到2016年5月,强险到2016年5月。需补登记证。无完税,无强保、无发票。竞买人在竞价前要充分了解车况和竞价规则。竞价时一旦竞价系统按规则成交,买受人需接受该车辆的一切现状,包括已知和未知的瑕疵。 |
如图示,任何一车辆如出现“无完税,无强保、无发票。”字样,统一更正为“无完税证明件”“无交强险保单件”“无购车发票件”。
我司对因此而给您造成的不便,深表歉意。
北京中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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